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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领商业登记证

对于已登记的业务,商业登记署大约会在商业登记续证的生效月份之前1个月的月中发出商业登记缴款通知书。举例,如商业登记续证将于5月生效,商业登记署会在4月中发出商业登记缴款通知书。经付款后,该缴款通知书便会成为商业登记证。如你收不到商业登记缴款通知书,你应在现有商业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后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

如在商业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后仍收不到商业登记缴款通知书或你遗失了缴款通知书,你可以亲身、邮递或以电子方式来换领商业登记证:-

  • 亲身换领:你应带同你的旧商业登记证前往商业登记署,要求补发一份商业登记缴款通知书。如果你的业务地址已经更改而又未有通知商业登记署,你应同时填妥表格IRC3111A 通知有关更改。请留意 「商业登记署柜位服务最新安排」。
  • 邮递方式换领:你可将你的旧商业登记证影印本连同注明支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划线支票寄交商业登记署。本局很快便会将商业登记证寄往你的业务地址。如你的业务地址已更改,你亦应夹附更改地址通知书,并清楚注明你的商业登记号码、业务名称、新和旧的业务地址或注册办事处地址及更改日期。
  • 电子方式换领:你可登入「税务易」帐户,使用「检视/下载商业登记缴款通知书」服务,即时下载商业登记缴款通知书。你可以电子方式或其他方式付款,详情请浏览「付款办法」一栏。一般而言,你可于缴费后的下一天上午10时后,至缴付日期起计两个月内,登入「税务易」帐户,使用「检视/下载商业登记证」服务,检视、下载及列印有关商业登记证(PDF格式)。请以A4大小白纸列印商业登记缴款通知书及商业登记证。
  • 由 2011 年 2 月 14 日起,所有商业登记署发出的商业登记缴款通知书将以 A4 大小白纸列印。详情请浏览「商业登记证、分行登记证及商业登记缴款通知书的新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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