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香港政府一站通」的「税务易」提供的商业登记电子服务
税务局已于2025年7月22日推出三个税务网站,分别为「个人税务网站」(ITP)、「商业税务网站」(BTP)和「税务代表网站」(TRP)。个人、企业及服务代理人可随时随地于其专属网站,使用一系列的电子服务。
关于商业登记
- ITP
东主可经其ITP帐户处理独资业务的商业登记事宜。
- BTP
企业的BTP帐户管理员和获指派处理商业登记事宜的BTP授权用户可透过其BTP用户帐户,使用商业登记电子服务。
- TRP
法团公司秘书处理法团客户的商业登记事宜的TRP团队经理和TRP团队成员可透过其TRP用户帐户,使用商业登记电子服务。
- 视乎有关业务的法律地位情况而定,申请人必须为以下其中一种人士,并登入专属税务易帐户提交申请:
业务类别
申请人职衔
申请人的税务易帐户
(a)
独资业务
东主
ITP帐户
(b)
独资业务的分行
东主
- ITP帐户;或
- BTP用户帐户*
(c)
合伙业务
合伙人
ITP帐户
(d)
合伙业务的分行
合伙人
BTP用户帐户*
(e)
法人团体的分行
公司秘书、经理或董事
- BTP用户帐户*;或
- TRP用户帐户(适用于法团公司秘书)
(f)
其他非法人团体的分行
主要高级人员
BTP用户帐户*
*适用于已开立BTP公司帐户的业务
- 申请人可使用他的ITP通行密码、「智方便+」、「我的政府一站通」密码(已与ITP帐户连结)或认可的个人数码证书签署订明的商业登记申请表格(表格 1(a)、1(c)或 1(d))作出商业登记申请。请参阅常见问题。
- 申请人使用密码、「智方便+」或认可的个人数码证书签署提出商业登记申请会被视为已在申请表格上签署,并须为所提交资料的准确性承担责任。
- 商业登记署在收到填妥的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处理你的申请。
- 当你的申请结果可供下载时,本局会发送电邮通知至你提交申请时填写的电邮地址。当收到电邮通知后,请你登入税务易帐户(ITP帐户、BTP用户帐户或TRP用户帐户),使用「申请商业或分行登记」服务下的「检视及下载申请结果」功能,输入交易参考编号检视及下载申请结果。
有关「须办理商业登记的「业务」及申请商业登记」的更多资料
- 业务经营者可透过此服务提交下列商业登记业务资料变更通知:
(a) 业务地址变更通知
(b) 业务名称变更通知
(c) 业务性质变更通知
(d) 业务结束通知
- 下列须履行责任的人士须登入以下税务易帐户,方可替已登记的业务提交业务资料变更通知书:
业务类别
提交通知人士的职衔
提交通知人士的税务易帐户
(a)
独资业务及其分行
东主
- ITP帐户;或
- BTP用户帐户*
(b)
合伙业务及其分行
合伙人
BTP用户帐户*
(c)
法人团体及其分行
公司秘书、经理或董事
- BTP用户帐户*;或
- TRP用户帐户(适用于法团公司秘书)
(d)
其他非法人团体及其分行
主要高级人员
BTP用户帐户*
*适用于已开立BTP公司帐户的业务
- 透过此服务提交的变更通知,商业登记署会在5个工作天内处理。有关业务地址、业务名称及业务性质的变更通知,在资料更新后,商业登记署随后会以邮寄方式发出经修订后的商业登记证。
有关「通知更改商业登记资料」的更多资料
- 视乎有关符合资格的业务的法律地位情况而定,申请人必须登入专属税务易帐户提交申请:
业务类别
申请人职衔
申请人的税务易帐户
(a)
独资业务
东主
- ITP帐户;或
- BTP用户帐户*
(b)
合伙业务
合伙人
BTP用户帐户*
(c)
法人团体[附注]
公司秘书、经理或董事
- BTP用户帐户*;或
- TRP用户帐户(适用于法团公司秘书)
(d)
其他非法人团体的分行
主要高级人员
BTP用户帐户*
*适用于已开立BTP公司帐户的业务
附注:根据《公司条例》在香港成立或须要注册的公司、经迁册公司、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及根据《有限合伙基金条例》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合伙基金不会获得豁免。
- 申请人可使用他的ITP通行密码、「智方便+」、「我的政府一站通」密码(已与ITP帐户连结)或认可的个人数码证书签署订明表格「表格 3」申请豁免缴付商业登记费及征费。
- 申请人使用密码、「智方便+」或认可的个人数码证书签署提出申请会被视为已在申请表格上签署,并须为所提交的资料的准确性承担责任。
- 如属简单个案,商业登记署在收到填妥的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处理有关申请。
- 当你的申请结果可供下载时,本局会发送电邮通知至你提交申请时填写的电邮地址。当收到电邮通知后,请你登入税务易帐户,使用「豁免缴付商业登记费及征费」服务下的「检视及下载申请结果」功能,输入交易参考编号或商业登记号码及豁免年份,检视及下载申请结果。
有关业务须符合的资格及其他详情,请参阅「豁免缴付商业登记费及征费」。
- 用户登入专属帐户后,可使用此服务检视、下载及列印获授权处理的业务的未清缴商业/分行登记缴款通知书(PDF格式)。请注意,此服务不适用于正在清盘的公司和小部份的特殊个案。
- 就同一业务,每次最多可检视及下载10份商业/分行登记缴费通知书。
- 如选择以邮寄方式或亲身缴款,请以A4大小白纸列印商业/分行登记缴款通知书付款。
- 用户登入专属帐户后,可使用此服务检视、下载及列印获授权处理的业务的商业/分行登记证(PDF格式)。请注意,此服务不适用于正在清盘的公司和小部份的特殊个案。
- 就同一业务,每次最多可检视及下载10份商业/分行登记证。
- 用户一般可于有关订明的商业/分行登记费、征费及罚款(如适用)全数清缴后的下一天上午10时后,至清缴日期起计两个月内,透过此功能检视、下载及列印商业/分行登记证(PDF格式)。
- 用户也可使用「申请商业登记册内的资料」的网上服务,缴付订明文件费用,随时申请有效的商业/分行登记证复本。
- 商业登记电子监察服务是一项于ITP及BTP为业务提供的免费服务,让业务可监察其在商业登记册内的业务资料更新的纪录。
- 个人及公司用户可为其业务(「被监察业务」)订用此服务。当被监察业务的以下变更/结业被登记在商业登记册后,有关用户一般会在翌日收到电子讯息。
- 业务/分行地址变更
- 合伙人加入业务
- 合伙人退出业务
- 业务/分行结业
- 用户可登入其ITP或BTP用户帐户,查阅有关业务的信息匣内的信息。
- ITP用户/BTP用户可使用「申请商业登记册内的资料」的网上服务,缴付订明文件费用,申请业务(包括被监察业务)的「商业登记册内的资料的电子摘录」或「商业登记册内的资料摘录的核证本」,以了解更新资料的详情。
- 申请人可使用此项服务,检索目标业务的商业登记号码,以便申请商业登记文件。
- 使用此服务时,你须输入有关业务的中文或英文全名,及其所处地区,即香港、九龙或新界。
- 申请人可使用「香港政府一站通」(www.gov.hk/br) 作出申请,并缴付订明费用。(自2023年9月4日起,此电子服务已全面取代以纸本形式提出的查册申请。)
- 供网上申请的商业登记文件如下:
- 商业登记册内资料的电子摘录
- 商业登记册内资料摘录的核证本
- 效的商业//分行登记证核证副本
- 有效的商业/分行登记证复本
有关「申请商业登记文件」的更多资料
已开立BTP公司帐户的客户
- 你的法团客户须在其BTP公司帐户委任你的公司为其公司秘书,你才可成功加入该法团客户。
- 你的BTP帐户管理员和TRP团队经理可使用于「管理客户」服务下的「加入客户」或「新增商业登记事宜客户」功能加入有关客户。
尚未开立BTP公司帐户的客户
- 你的BTP帐户管理员和TRP团队经理可使用于「管理客户」服务下的「新增商业登记事宜客户」功能加入有关客户。
- 使用此功能前,请确保公司注册处已在公司登记册登记你获委任为有关客户的法团公司秘书的资料。
有关「管理客户」的更多资料
- 获授权TRP用户可代多名业务地址相同的客户整批向商业登记署提交变更通知,将客户业务地址变更至相同的新地址。
- 每次可提交最多100份业务地址变更通知。
- 业务地址变更通知必须于该项变更生效日起计1个月内提交。任何在生效日前提交的通知将不获受理。
- 商业登记署在收到以批量形式提交的业务地址变更通知后,会以你所提供的电话号码及/或电邮地址,就有关取件安排和日期联络你。
整批服务 - 检视/下载商业登记缴款通知书(只适用于法团公司秘书)
- 获授权TRP用户可使用此服务,检视、下载及列印其客户的未清缴商业/分行登记缴款通知书(PDF格式),每次最多可检视及下载不同客户共10份商业/分行登记缴费通知书。
有关「检视/下载商业登记缴款通知书」的其他资料
- 获授权TRP用户可使用此服务,检视、下载及列印其客户的商业/分行登记缴款证(PDF格式),每次最多可检视及下载不同客户共10份商业/分行登记证。
有关「检视/下载商业登记证」的其他资料
有关商业登记电子服务的网上示范和用户指南,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