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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得税报税新里程 — iXBRL报税

税务局(本局)在今年已更新及优化所订立的税务局分类标准准则和税务局iXBRL数据拟备工具,并于2024年4月1日推出新版本,当中包括以下项目:
(a) 第一版繁体中文税务局分类标准准则和繁体中文版税务局iXBRL数据拟备工具,让纳税人转换他们的繁体中文财务报表和税项计算表成为 iXBRL数据档案;
(b) 更新英文版本的税务局分类标准准则,以涵盖会计准则的变更和税法的修订;及
(c) 提升版本的税务局iXBRL数据拟备工具,当中包括以下功能:
(i) 增加转移功能,可助纳税人从已完成数据档案转移标记到新的数据档案中,以减省就相邻年份重复进行标记工作所需的时间;
(ii) 提升使用模板工具的总入息门槛,从200 万港元增加至 500 万港元;
(iii) 取消使用模板工具的若干条件。
税务局鼓励纳税人在今年参与自愿性利得税电子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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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作为税务数码化进程的一部分,本局一直致力推动利得税全面电子报税,并会分阶段推动香港法团及业务(独资业务除外)以电子方式提交利得税报税表(「利得税电子报税」)。首先,于2021年6月颁布的《2021年税务(修订)(杂项条文)条例》完善了香港以电子方式提交报税表的法律框架。本局在2023年4月推出自愿性利得税电子报税措施,让纳税人可以自愿以电子方式提交报税表连同符合「网页内嵌式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iXBRL」)格式的佐证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税项计算表),随后将会分阶段推动强制性利得税电子报税,最终目标是在2030年或之前全面实施电子报税。

本局已逐步提升「香港政府一站通」内「税务易」服务(「税务易平台」)的利得税电子报税服务的功能,为日后全面实施电子报税的工作作好准备。提升后的电子报税服务可提供更优质的用户体验,并提高从法团及业务收集会计和财务数据的效率、可靠性和准确性,从而让纳税人和税务业界受惠,例如:

  • 减少报税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为错误;

  • 提交文件可更有效率,不受地理位置所限;以及

  • 减少签署或安排授权的处理时间,对于在香港境外进行审批程序的纳税人尤其方便。

本局已采取各项支援措施,藉此让法团及业务熟习iXBRL的报税要求之外,亦鼓励他们尽早以电子方式提交利得税报税表,下文会详细说明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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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工作

本局在推动电子报税的过程中,借鉴多个海外税务管辖区的经验,参考他们在过渡安排、初步接纳以iXBRL方式报税,以及执行iXBRL报税规定的后续管理工作等各方面的做法。本局已进行了多轮有关推动利得税电子报税的咨询工作和简介会,聆听持份者就该项目所提出的建议。

请按作了解更多咨询工作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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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iXBRL格式的佐证文件

自2023年4月3日起,纳税人可自愿透过税务易平台向本局以电子方式提交利得税报税表时,连同以符合iXBRL格式的佐证文件一并提交。

本局鼓励法团及业务提升或自行研发电脑软件。有关软件须具备把佐证文件转换成iXBRL格式的功能,并拟备电子报税所须的iXBRL数据档案。法团及业务亦可使用本局研发的税务局iXBRL数据拟备工具来拟备所须的iXBRL数据档案。税务局iXBRL数据拟备工具可供免费下载,下文会详细说明其各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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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分类标准准则

为了标记需要,本局已订立并推出了税务局分类标准准则,包括以下标准:

  • 税务局财务报表分类标准—此分类标准适用于按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全套《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所拟备的财务报表;
  • 税务局私人公司财务报表分类标准—此分类标准适用于按《香港私人公司财务报告准则》所拟备的财务报表,亦适用于采用《中小企财务报告总纲与准则》的法团及业务;以及
  • 税务局税项计算表分类标准—此分类标准涵盖税务局在税项计算表中所订明的主要税务数据和附表。

税务局分类标准准则载有特定编码(元素),并对该等元素设下定义,方便拟备人员识别(标记)当中按全套《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或《香港私人公司财务报告准则》或《中小企财务报告总纲与准则》拟备的财务报表和税项计算表所须披露的资料。税务局分类标准准则内容包含了各元素在会计概念的说明/相关参考,亦包含相关资料以协助拟备人员找出正确的元素。税务局分类标准准则内的元素已按不同类别分类,让拟备人员浏览时更为便捷。税务局分类标准准则并不会影响财务报表和税项计算表的内容和表述方式,亦不是就该等报表和计算表的内容和表述方式订定须依从的格式。反而,税务局分类标准准则提供一个标记财务和税务资料,或作出披露的工具。

本局会不断更新和修订税务局分类标准准则和相关的指引资料,以涵盖会计准则的变更和税法的修订。税务局财务报表分类标准和税务局私人公司财务报表分类标准的新版本会每年推出,适用于相应指定的课税年度。与此同时,亦会推出适用于所有课税年度的最新版本税务局税项计算表分类标准,用以取代之前推出的版本,以反映年度利得税报税表的转变。无论任何情况下,税项计算表iXBRL数据档案应以最新版本的税务局税项计算表分类标准拟备及提交。本局网站会推出分类标准准则的不同版本,并列出各版本的出版日期和适用的课税年度。第一版英文和第一版繁体中文的税务局分类标准准则分别于2023年4月1日及2024年4月1日在本局网站上推出。

请按下载税务局分类标准准则的各个版本,并细阅相关的指引和资料,以了解更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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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iXBRL数据拟备工具

本局提供免费转换工具(即税务局iXBRL数据拟备工具),供法团或业务把其财务报表和税项计算表转换成iXBRL数据档案。税务局iXBRL数据拟备工具由两款工具组成,分别是标记工具和模板工具。两款工具的介面均简单易用,方便用户拟备所须的iXBRL数据档案。所拟备的档案既采用XBRL规格,又符合税务局分类标准架构。两款工具的基本功能如下:

  • 标记工具—法团或业务可把其Microsoft Word格式的财务报表和Microsoft Excel格式的税项计算表汇入至标记工具,并标记会计和税务数据,以拟备iXBRL档案。标记工具会自动识别财务报表和税项计算表内的数字及标签,继而根据该工具中已经建立的规则,与分类标准内的元素配对。我们预计自动标记功能可大幅减少人手进行标记工作所需的时间。
  • 模板工具—小型法团或业务的总入息不超过5,000,000港元可使用模板工具,以输入数字和文字到预先设定的模板上,并可拟备iXBRL数据档案。在模板中的每个项目已经与预设的标记配对好,小型法团及业务只需把其财务报表和税项计算表所载的数据输入到既定格式的模板内,而无需把数据与相关标记配对。

下述列表总括了已推出的税务局iXBRL数据拟备工具的不同版本:

  
语言 版本 推出日期 相关的税务局分类标准准则 适用的利得税报税表课税年度 备注
英文 2.0.0.0 2024年4月1日 2022及2023英文税务局分类标准准则 2022/23 及 2023/24 现行版本
繁体中文 1.0.0.0 2024年4月1日 2023繁体中文税务局分类标准准则 2023/24 现行版本
英文 1.0.0.0 2023年4月1日 2022英文税务局分类标准准则 2022/23 自2024年4月1日起已不适用

如已安装英文版税务局iXBRL数据拟备工具(版本1.0.0.0),你需要按照税务局iXBRL数据拟备工具操作指南的步骤,把税务局iXBRL数据拟备工具更新至最新版本。为了确保你正使用最新版本来拟备数据档案,你需要在税务局iXBRL数据拟备工具内,按左上方选单,点击 “说明”,并再按“关于”,以查看版本编号。

请按下载税务局iXBRL数据拟备工具的现行版本,并细阅操作指南和其他指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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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使用税务局iXBRL数据拟备工具的短片

请按下载有关使用税务局iXBRL数据拟备工具的示范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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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BRL数据档案的要求

法团及业务不论是使用其具拟备iXBRL功能的软件或税务局iXBRL数据拟备工具来标记佐证文件,所拟备的iXBRL数据档案都应依从税务局分类标准准则,并符合以下要求:

iXBRL数据档案大小不应超过20MB,并且不应包含JavaScript。各项事实属性,例如准确性属性、符号属性和格式属性等,均应按《税务局iXBRL格式指引》中的规定列出。iXBRL数据档案亦须包含以下各项:

  • 提供《必须提供的标记项目清单》中所要求的所有标记;以及
  • 提交税项计算表的封面页,该封面页将会嵌入数据档案内,并须载列「利得税报税表—法团」(BIR51表格)或「利得税报税表—法团以外的人士」(BIR52表格)中纳税人所须提供的项目资料,尤其是税项计算表并无涵盖的该等内容。至于有关封面页排版和要求,请参阅《税项计算表封面页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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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的标记要求

不同法团或业务的会计和税务项目所使用的描述不尽相同,税务局分类标准准则中提供的标记亦可能与业务在其文件中使用的描述或术语不同。法团或业务应参考税务局分类标准准则中各项标记的资料,分别为会计或税务数据选用最接近并具有相同会计或税务概念的标记,并在运用标记时应作合理判断。法团及业务如无法找到具相同概念的标记,则可无须标记该等会计或税务数据。

本局理解以iXBRL格式拟备的佐证文件在香港是一项崭新的措施,而且标记文件不免要花费时间与精力。本局在推行措施初期,为减轻法团及业务的负担,不会要求法团及业务在其财务报表和税项计算表中标记所有及每项数据。法团及业务必须至少标记以下在财务报表中主要报表及/或税项计算表中主要税项计算表附表的项目,以符合最低限度的标记要求:

  • 财务报表—综合收益表,利润或亏损;

  • 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表;

  • 财务报表的附注—关联方交易;

  • 财务报表的附注—物业、工业装置及设备;以及

  • 税项计算表中的主要税项计算表附表(即曾作税务调整的项目、折旧免税额/工业建筑物免税额/商业建筑物免税额和详细损益表)。

倘若其财务报表或税项计算表并不包含上述项目,则无需进行相关标记工作。举例说,如法团或业务在其财务报表的附注中并无任何关联方交易的披露,便无需标记与关联方交易有关的任何元素。

或者,如在分类标准内找不到最接近的可用标记,则可无须标记在上述部分中的该项目。

除了以上最低限度的标记要求外,法团及业务必须标记《必须提供的标记项目清单》 中所要求的必填项目及提供其数值。不同于以上提及的最低限度的标记要求,即使其财务报表或税项计算表并不包含必须提供的标记项目,则仍需要在iXBRL数据档案中为必须提供的标记项目标记及提供其数值。例如,就货币金额类型(monetary)的元素而言,需在该必须提供的项目输入「0」并标记。

本局欢迎法团及业务在财务报表及/或税项计算表上标记最低限度的标记要求和《必须提供的标记项目清单》 之外的更多项目。

如欲了解更多详情,请按细阅标记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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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iXBRL数据档案

法团或业务在提交利得税报税表前,应使用税务易平台的「上传服务」来验证其财务报表和税项计算表的iXBRL数据档案。该系统会检查法团或业务所提交的iXBRL数据档案是否符合XBRL规格、《税务局iXBRL格式指引》、税务局分类标准架构,以及必须提供的标记项目清单上所列的要求。系统会向法团或业务发送电邮,通知他们可于税务易平台的「上传服务」查阅验证结果。如所提交的档案未能通过验证,法团或业务应在离线模式修正其iXBRL档案的错误,并经「上传服务」再次上传修正后的iXBRL档案。有关档案通过验证后,法团或业务便可透过税务易平台的「填写利得税报税表」和「提交利得税报税表」服务,填写和提交利得税报税表及iXBRL数据档案。

请按下载验证档案和错误讯息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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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

如法团及业务没有依据全套《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或《香港私人公司财务报告准则》或《中小企财务报告总纲与准则》来拟备财务报表(即在拟备财务报表时依从了其他会计准则),则可提交PDF格式的财务报表。由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际上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会计准则相同,如法团及业务在拟备账目时依从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所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亦可以使用税务局分类标准准则来标记文件。有些法团或业务因须符合其他税务管辖区的要求,会制备iXBRL格式但非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有见及此,本局亦欢迎法团或业务,为其非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拟备的财务报表,提交iXBRL数据档案。请注意,本局只在特殊情况下,才容许透过税务易平台以电子方式提交PDF格式的财务报表。无论任何情况下,税项计算表数据档案应以iXBRL格式拟备,并以电子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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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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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网上预约系统

如对提交iXBRL格式的佐证文件及使用税务局iXBRL数据拟备工具有任何疑问,可把有关查询以电邮发送至专用电邮帐户:ixbrl_reporting@ird.gov.hk

你亦可于网上预约系统提前预约指定时段,以便本局职员致电你解答有关使用税务局iXBRL数据拟备工具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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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此资讯旨在就有关措施提供一般性质的资料和指引,祗供参考和说明之用。本局可在毋须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而可随时对上述资讯作出修改。

如税务局分类标准准则、税务局iXBRL 数据拟备工具及其他相关资源的繁体中文版本内容与英文版本有所偏差,概以原本的英文版本为准。

个人、公司或其他实体如因使用此资讯或所提供的繁体版本而引致任何错误或遗漏,或对个人、公司或其他实体造成损失,本局概不负责。

任何参考或依赖此资讯的个人、公司或其他实体就此资讯所提出索偿、诉讼或法律程序均不予受理。

请按查阅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的版权声明和XBRL 国际组织的商标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