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司司长建议扩大交易所买卖基金(即 ETF )的印花税宽免范围至香港证券占投资组合总价值不超过百分之四十的 ETF 。新措施可即时推行。符合资格的 ETF 可按《印花税条例》第 52 条即时向税务局申请这宽免。